冕寧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關于采購冕寧縣森林草原火災降患工作
實施單位的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二)項目實施內容:對全縣5個國有林場的居民點周圍200米、道路兩側各50米范圍內的林地,郁閉度0.7以上的云南松、華山松林地,根據林木生長和森林火災風險隱患現狀,按照林木株數強度20-25%實施疏伐,降低喬木林可燃物載量。郁閉度0.65以下的喬木林地,全面清理林下枯倒木、腐朽木、枯枝落葉、易燃雜草、玻璃制品、生活垃圾等各類火災風險隱患,降低森林火災隱。全面剔除實施范圍內林區喬木林2.5m以下枝條。實施總面積910.9752hm2。
(三)項目實施地點:大橋國有林場、河東國有林場、錦屏國有林場、里莊國有林場、瀘沽國有林場等5個國有林場的34個作業區以及縣委政府及主管部門安排的其他區域范圍。
(四)項目實施周期:90天
(五)實施規模:實施降患林地面積910.9752hm2。
二、實施單位要求:
(一)本次采購要求報價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備林產品采集、森林經營和管護、木材采運等經營許可范疇及加工能力的實施企業。
(三)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堆放條件:對疏伐清理的林木、腐朽木、枯枝落葉、易燃雜草等各類林木按照采購人要求運輸至指定位置并按要求分類堆放。
四、報價和采購方式
(一)本次采購按最高限價1020元/畝(其中包含人工費、設備工具費、運輸費用、稅費)進行采購,超過最高限價報價無效。
冕寧縣森林草原火災降患實施項目報價方案(單位:元/hm2)
項目 | 工作內容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小計 (單位:元) | 備注 |
人工費 | 采伐 | 工日/hm2 | 25 | 150 | 3750 | |
造柴 | 工日/hm2 | 15 | 150 | 2250 | ||
伐區及剩余物清理 | 工日/hm2 | 35 | 150 | 5250 | ||
剔除枝葉 | 工日/hm2 | 10 | 150 | 1500 | ||
林下可燃物清理 | 工日/hm2 | 15 | 150 | 2250 | ||
設備工具費 | 采伐工具 | hm2 | 1 | 80 | 80 | |
裝載工具 | hm2 | 1 | 70 | 70 | ||
清理及 運輸 | hm2 | 1.運距20公里以內70元/畝,包含在1020元內。2.運距超過20公里,每公里增加2元運輸費用。 | ||||
(二)供應商在采購人規定的時間內一次報價,報價最低供應商為本項目采購價。
五、報價須知
(一)報價文件遞交:
1.現場提交報價文件必須密封,并在封面標明項目名稱、報價人全稱及通訊地址,并加蓋報價人單位印章。
(二)報價文件內容: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鮮章。
2.報價人報價函。
(三)報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3年 3 月 4 日
(四)報價文件提交方式:
現場報價:冕寧縣高陽街道人民路70號二樓風險控制部提交報價資料。
補充公告:
為保證冕寧縣森林草原火災降患工作采購實施單位的工作順利推進,投標人須向采購人交納投標保證金,保證金為現金:20萬元,轉賬的投標保證金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到達指定賬戶。(戶名:冕寧縣城投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賬號:93850120000001207,開戶行:涼山農村商業銀行冕寧支行)。投標人中標后,簽訂中標通知書,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如投標人未中標,采購人在7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投標保證金,不計利息。若在投標活動中,投標人串通投標、弄虛作假的或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訂合同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冕寧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2月28日
柯別河、苗沖河河道疏浚工程招標公告
第一章 投標須知
一、總則
1、概述
(1)招標方式:低價中標
(2)招標人:冕寧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3)招標內容:河道疏浚,包含疏浚河道、砂卵石運輸到指定位置、河道平整。
(4)疏浚地點:冕寧縣彝海鎮拖烏村
2、疏浚要求:
(1)柯別河:疏浚總量 8.35萬m3,砂卵石疏浚方量為 7.96萬m3,表層清理 (含腐植土、淤積物)疏浚方量為0.4萬m3,塊石護坡(就地利用)方量為0.32萬m3。
(2)苗沖河:疏浚總量 17.43 萬 m3,砂卵石疏浚方量為16.6萬m3,表層清理 (含腐植土、淤積物)疏浚方量為0.83萬m3,塊石護坡(就地利用)方量為0.41萬m3。
3、本次招標執行期限為中標日期起至2023年3月31日。
4、本次招標最高限價為7元/m3,運距5公里內,超出5公里增加1元/m3公里。
二、資質條件要求:
1、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及道路運輸許可證;
2、必須有相關產品運輸經驗,并提供相關證明;
3、具有較強的資金保障能力;
4、其它法律規定的相關資質要求。
三、招標程序及日程安排:
1、領取資料:招標文件
2、領取時間; 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日
3、領取地點: 冕寧縣高陽街道辦人民路技術巷1號二樓,冕寧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原二輕小區)
4、聯系人: 張柱 聯系方式: 18008004202
5、投標答疑:投標人有須澄清事宜,由招標人統一向投標人進行回復
6、標書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3月2日
7、標書遞交地點:冕寧縣高陽街道辦人民路技術巷1號二樓
古不羅哈拉達河河道疏浚工程招標公告
第一章 投標須知
一、總則
1、概述
1、招標方式:低價中標
2、招標人:冕寧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3、招標內容:河道疏浚,包含疏浚河道、砂卵石運輸到指定位置、河道平整。
4、疏浚地點:冕寧縣彝海鎮拖烏村
2、疏浚要求:
古不羅哈拉達河:河道疏浚長度為3.10Km,疏??偭?33.09 萬m3,其中,疏浚河段約為 2.79km,禁清區 0.31km,砂卵石疏浚方量為 30.93萬m3,表層清理 (含腐植土、淤積物)疏浚方量為 1.55 萬m3,塊石護坡(就地利用)方量為0.61萬m3。。
3、本次招標執行期限為中標日期至2023年3月31日。
4、本次招標最高限價為7元/m3,運距5公里內,超出5公里增加1元/m3公里。
二、資質條件要求:
1、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及道路運輸許可證;
2、必須有相關產品運輸經驗,并提供相關證明;
3、具有較強的資金保障能力;
4、其它法律規定的相關資質要求。
三、招標程序及日程安排:
1、領取資料:招標文件
2、領取時間; 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日
3、領取地點: 冕寧縣高陽街道辦人民路技術巷1號二樓,冕寧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原二輕小區)
4、聯系人: 張柱 聯系方式: 18008004202
5、投標答疑:投標人有須澄清事宜,由招標人統一向投標人進行回復
6、標書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3月2日
7、標書遞交地點:冕寧縣高陽街道辦人民路技術巷1號二樓
冕寧縣若水鎮牦牛村土地整治暨墾造水田項目(項目名稱)
招標代理機構比選文件
比選人(項目業主): 四川興新達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項目負責人): 毛銳
2023 年 2 月 24 日
冕寧縣若水鎮牦牛村土地整治暨墾造水田項目(項目名稱)
招標代理機構比選公告
1. 比選條件
由冕寧縣自然資源局在冕寧縣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第15次常務會提出關于明確冕寧縣土地整治項目建設模式的報告,經會議研究,同意由縣人民政府授權縣屬國有平臺公司四川興新達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為我縣尚未實施的土地整治項目投資主體和項目業主,按照“投建一體”的方式實施項目,并與冕寧縣自然資源局簽訂《冕寧縣土地整理暨墾造水田項目投建協議》。
2. 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主: 四川興新達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2 建設地點: 冕寧縣若水鎮牦牛村
2.3 項目規模: 項目建設規模947.72畝,新增水田800.59畝(其中增加水田指標799.72畝)。由土地平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組成。
2.4 計劃工期: 90 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 2023 年 3 月
2.5 項目總投資: 2700 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 企業自籌
2.7 代理項目估算金額: 2700 萬元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業績要求:近三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 1 個(0-10)農業綜合(含土地整理)類似分類項目業績。
3.2 擬任本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近三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
1 個(0-10)類似項目個人業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 100 %(0-100)。
3.3 擬任本項目人員要求:1、項目負責人1人,主要專職技術人員4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專職技術人員其中一人具有招標代理從業人員方章和工程類中級或以上職稱(提供職稱證書和任職文件)、工程招標咨詢工程師(提供帶國家事業單位登記號的二維碼證書掃描件,二維碼無法進行掃描查詢的視為無效文件);2、其他人員須具有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印章;3、擬任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專職技術人員是申請人本單位人員。注:(1)以上所有人員需提供本單位為其繳納最近連續6個月養老保險證明材料(省外企業需提供總公司為其繳納最近連續6個月養老保險證明材料;(2)提供的執業資格信息應與《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注冊在本單位的人員資格信息一致)。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3.6 法律法規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1、提供比選公告發布之日起的《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招標代理登記證截圖;2、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證明材料;4、中選后項目負責人需持相關證書進行核驗。特別提示:嚴禁使用掛證人員、假資料、假業績,一經發現將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采取行政處罰。
4. 申請人參加比選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項目按固定價 / 萬元或參照原國家計委《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計委計價[2002]1980號)規定的收費標準上下浮動 20 %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代理機構,請自 2023 年 2 月 24 日 16 時 00 分至 2023 年 3月 1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在 冕寧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網站 (www.plexhometheater.com) 領取比選文件(本項目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4.2 申請人自 2023 年 2 月 24 日 16 時 00 分至 2023 年 3月 1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將比選申請文件傳至 742695639@qq.con 郵箱。
4.3 不收取比選服務費。
5. 隨機抽取中選人
5.1 比選人在上傳比選申請文件截止時間后,項目業主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
5.2項目業主從資格審查通過的申請人名單中隨機抽取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 冕寧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網站 (www.plexhometheater.com) 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比選人: 四川興新達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冕寧縣高陽街道技術巷一號
郵 編: 615600
聯系人: 鄭老師
電 話: 13881470978
傳 真: 0834-6761008
2023 年 2 月 24 日(上網時間)
注:(1)比選人應對本比選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選人除在下劃線空格處按規定和要求填寫外,比選人不得有比選文件規定以外的任何增減或改動。
(2)近三年,是指比選公告發布之日(含當日)起前36個月。
(3)第3.1款、第3.2款對申請人和擬任本項目負責人的業績要求限定為0個的,并不代表申請人沒有招標代理業績,只是申請人的業績不作為強制性條件。第3.3款對申請人的本項目人員要求應符合項目特點。
(4)要求“加蓋申請人單位章”的,是指加蓋申請人單位(法定名稱)章(電子簽章)。
(5)比選文件上網后,比選人不得修改比選文件。因特殊情況確需修改的,經原批準部門同意后(若有),發布變更公告,如需終止的發布終止公告。
1. 申請人資格要求
1.1 申請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招標代理的資格條件、能力和信譽。
1.2 法律法規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2. 申請人招標代理業績
2.1 招標代理業績是指招標代理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配套規定,代理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貨物招標等形成的代理業績。
2.2 對申請人的招標代理業績按代理項目性質進行分類,簡稱分類項目業績。共分15類,分別為:
(1)房屋建筑類
(2)公路橋梁類
(3)水利工程類
(4)農業綜合(含土地整理)類
(5)能源類
(6)環保工程(含污水垃圾處理)類
(7)市政公用工程類
(8)軌道交通類
(9)機場類
(10)港口類
(11)園林綠化(含景觀)類
(12)機電設備類
(13)貨物(設備和材料等)類
(14)信息產業類
(15)其他類
2.3 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以上15類進行修改或細化,也不得在以上15類之外新增分類。一個項目(包括打捆的聯合項目)只能歸入15類中的其中一類,不能同時歸入兩類及以上。涉及到兩類及以上的,以其主要的代理內容劃分類別。
2.4 招標代理業績,應當提供招標代理的有效業績證明(類似項目業績和類似項目個人業績另有要求,除外):
(1)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
(2)中選通知書;
(3)招標人評價意見。
2.5 比選人要求中選人提供第2.4款規定的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原件供核驗的,申請人應提供原件;招投標監督部門在行使監督執法職權時,要求提供以上原件的,招標代理機構應提供原件。
2.6 招標代理業績應是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的項目業績,不包括其造價、咨詢、代建、項目管理等業績。
2.7 招標代理業績中的類似項目業績,是指招標代理機構按《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及配套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代理的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業績,與本項目代理招標所要求的程序、方法以及適用的規定一致、相似或相同,簡稱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業績在本文件企業業績沒有體現,企業業績使用的是類似分類項目業績的概念)
2.8 招標代理機構的類似分類項目業績的認定。
2020年9月30日(含)前,在具體項目的比選活動中,申請人應提供業績委托合同、中標(選)通知書等文件,以PDF文件格式上傳到比選系統中,接受項目業主審查確認;2020年9月30日后,在具體項目的比選活動中,申請人所提供的業績應當是已錄入到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http://jst.sc.gov.cn/)業務系統欄目中的業績信息,未錄入的業績在比選審查時不予認可。同時在比選申請文件中應提供有系統業績信息截圖、業績委托合同、中標(選)通知書等有效證明文件,以PDF文件格式上傳到比選系統中,接受項目業主審查確認。
各招標代理機構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有關信息特別是業績信息將面向社會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招標代理機構錄入虛假信息的,可憑有效線索或證據向四川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總站舉報。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規定刪除該信息并對該招標代理機構嚴肅處理。
2.9 在招標代理機構類似項目業績中,擔任本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專職技術人員取得的代理業績,簡稱類似分類項目個人業績。
2.10 本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專職技術人員類似項目個人業績,應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此項目必須是招標代理機構的類似項目業績;
(2)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委托招標代理合同(規范文本)》(CH—01—0501)簽訂并備案的委托代理合同中,載明人員的個人業績。
2.11 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供的招標代理機構業績合法性、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的,按規定和本比選文件進行處理。
3. 對申請人資格的限制
3.1 處于市場禁入期內或限制期內的招標代理機構不能參加申請:
(1)根據“一處受罰,處處受限”的信用原則,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主要專職技術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不管在國內何處被市場禁入或限制申請,該招標代理機構在市場禁入期或限制期內都不能參加我省所有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的比選;
(2)申請人沒有被市場禁入或限制,但其從業人員被市場禁入或限制的,在市場禁入期或限制期內不得作為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參加比選;
(3)市場禁入期或限制期的計算應以有關招投標監督部門出具的有關文件為依據。
3.2 與比選人存在利益關系可能影響比選公正性的招標代理機構不得參加申請。包括下列情形之一:
(1)為本項目的代建人;
(2)為本項目的項目管理人;
(3)與比選人有隸屬關系或者有股東、合作經營和其他利益關系;
(4)與本項目的代建人或項目管理人有隸屬關系或者有股東、合作經營和其他利益關系;
(5)與本項目的比選人或代建人或項目管理人相互任職(相互任職的職務包括董事長、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可能產生利益沖突的職務)或工作的。
3.3 被責令停業的招標代理機構不得參加申請。被責令停業的,應以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文件為依據。
3.4 財產被接管的招標代理機構不得參加申請。財產被接管的,應以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文件為依據。
3.5 2010年來,申請人在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比選中弄虛作假及其處理。
3.5.1 弄虛作假行為是指:
(1)利用偽造、變造的證書、證明材料、印鑒參加比選的;
(2)偽造或者虛報招標代理業績的;
(3)偽造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專職技術人員簡歷、養老保險證明,或者中選后不按代理申請書承諾配備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專職技術人員的(不可抗力除外);
(4)提交虛假的信用狀況信息;
(5)隱瞞比選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虛假、引人誤解的其他信息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弄虛作假行為。
3.5.2 對招標代理機構的弄虛作假行為分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招標代理機構的弄虛作假行為已被有關監督部門查處并作為不良信用的,不得參加比選。
(2)在比選的本項目中招標代理機構有弄虛作假行為,由比選人取消其申請人資格或中選資格。
(3)監督部門發現在比選的項目中招標代理機構有弄虛作假行為但沒有得到處理的,由有關項目審批部門按《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項“未按規定確定招標代理機構的”的規定進行處理。
4. 不得同時申請的情形
4.1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同一項目(合同段)中同時申請:
(1)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
(2)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
(3)母公司與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間接持股不低于30%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
(5)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
(6)相互任職(相互任職的職務包括董事長、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可能產生利益沖突的職務)或工作的。
4.2 有同時申請情形的,其代理申請書均作無效處理。
5. 費用承擔
申請人準備和參加比選活動發生的費用自理。
6. 保密
參與比選活動的各方應對比選文件和代理申請書,以及中選后代理過程中的商業和技術等秘密保密,違者應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7. 語言文字
除專用術語外,與比選有關的語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注釋。
8. 計量單位
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9. 比選有效期
比選有效期為60天,從比選公告規定的提交申請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10. 未按規定確定招標代理機構的處理
10.1 未按規定確定招標代理機構是指:
(1)應該實行比選而不比選的;
(2)不按招標事項核準規定進行比選的;
(3)不按標準比選文件規定進行比選的;
(4)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10.2 未按規定確定招標代理機構的責任:
(1)根據《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三)項“未按規定確定招標代理機構的”,“責令限期改正,可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招標無效的,評標和中標無效,責令招標人重新招標;由此給投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根據《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有關項目審批部門負責對規避招標、違反招標事項核準規定、違規發布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公告等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對招標評標無效進行認定,并受理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投訴?!?/span>
11. 重新比選和不再比選
11.1 重新比選
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申請人少于2個的,比選人應重新比選。但第11.2款規定不再比選的情形除外。
11.2 不再比選
比選公告第3.2款“申請人業績要求”和第3.3款“擬任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中的業績個數為1個或0個,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申請人少于2個的,經《委托招標代理合同》備案的投資主管部門同意,比選人可不再比選。有1個合格申請人的,直接確定為中選人;沒有合格申請人的,由比選人自行確定招標代理機構。
12. 比選人責任的免除
12.1 因不可抗力、非比選人原因之外的政策變化,導致項目取消或不實施,比選人可以取消比選、中選結果、合同,比選人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12.2 因比選人在比選過程中的重大失誤導致比選結果錯誤,合同無法簽訂或履行的,比選人可以取消比選、中選結果、合同。
12.3 第12.1款和第12.2款中的不可抗力、政策變化和重大失誤,比選人應取得有關部門的證明。
13. 紀律和監督
13.1 比選人不得泄漏比選活動中應當保密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申請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13.2申請人不得相互串通比選或者與比選人串通比選,不得向比選人及其工作人員行賄謀取中選,不得以他人名義申請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選;申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影響比選工作。如果參加競爭的申請人試圖采用不正當手段對比選施加影響,取消其比選資格。
13.3 與比選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擅離職守,影響比選的正常進行。
14. 比選文件中的注
比選文件中的“注”,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 比選文件的解釋
15.1 除第一章“比選公告”、第六章“對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情況的后評價”由比選人按規定填寫外,其他部分比選人應“不加修改地引用”。
15.2 對不加修改地引用部分,由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15.3 比選人自行編寫的內容由比選人解釋。對比選人自行編寫的內容理解有爭議的,由行政監督部門按照比選文件所使用的詞句、比選文件的有關條款、比選的目的、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有兩種以上解釋的,作出不利于比選人一方的解釋。
16. 比選文件內容沖突的解決及優先適用次序
16.1 比選人自行編寫的內容不得與標準比選文件相抵觸。如不一致或抵觸,不一致或抵觸的內容無效,以標準比選文件的內容為準。
16.2比選人發出的比選文件(包括修改)與投資主管部門備案(若有)的比選文件不一致的,以備案的比選文件(若有)為準,并對不一致的地方進行修改。
16.3比選文件中比選人編制的內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時間先后順序的,以時間在后的為準;沒有時間先后順序的,以公平的原則進行處理。
隨機抽取中選人說明:
3.1 符合第一章“比選公告”第5款要求的申請人,都進入隨機抽取名單;不符合第一章“比選公告”第5款要求的,不能進入隨機抽取名單。
3.2 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申請人不能少于2個。少于2個的,按第二章“申請人須知”第11條“重新比選和不再比選”處理。
3.3 因比選人的錯誤而導致有申請人未能進入隨機抽取程序的,比選人應對該申請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但不得因此更改隨機抽取結果,除非隨機抽取本身違反了本比選文件規定的程序。
3.4 項目業主隨機抽取。
3.5 比選人只能隨機抽取1個中選人。
3.6 各表格中需要手寫(若有)的內容,應由本人親筆填寫(含簽字),書寫應當符合規范,文字工整,字跡清晰,易于辨認。
3.7 各表格中若有錄入錯誤,應當由錄入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項目
代理機構比選隨機抽取中選人報告
比選人: (蓋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一、隨機抽取中選人監督人員名單
項目名稱: 比選時間:
單 位 | 姓 名 | 職 務 | 聯系電話 |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 |||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 |||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 |||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 |||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 |||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 |||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
二、 項目申請人匯總表
序號 | 申請人 | 申請時間 | 擬任項目負責人 | |
年 月 日 時 分 |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 ||
年 月 日 時 分 |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 ||
年 月 日 時 分 |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 ||
年 月 日 時 分 |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 ||
年 月 日 時 分 |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 ||
三、資格審查未通過的申請人名單
項目名稱:
序號 | 申請人 | 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原因 |
注:1.資格審查未通過的申請人,不應進入隨機抽取的申請人名單。
2.比選人應詳細說明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原因。
四、進入隨機抽取的申請人名單
項目名稱:
編號 | 申請人 |
注:除資格審查未通過的申請人不應進入隨機抽取的申請人名單外,其他的申請人都應進入“隨機抽取的申請人名單”。
五、隨機抽取的中選候選人名單
隨機抽取操作人員 | 姓名: 單位: |
隨機抽取的中選候選人 | |
擬任項目負責人 |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
監督人員 | |
備 注:
| |
冕寧縣眾城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因辦公需要,現采購一批辦公電腦及打印機,現將相關采購情況公告如下:
一、采購方式:采取競爭性談判方式,現場一次報價,以最低價選擇成交供應商。
二、采購內容及最高限價:含9臺臺式電腦,3臺打印機以及2臺黑白一體機,最高限價為6.9萬元,低于最高限價的為有效報價。各設備具體參數詳見附件1。
三、談判申請人資格要求:具備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
四、談判申請材料要求: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鮮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格式內容見附件2)
3.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鮮章,身份證件可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軍官證等能證明身份的證明材料)。
4.承諾函及報價單(報價包含設備費用、運輸、安裝及稅費在內的一切費用)。(格式內容見附件3)
五、談判文件遞交要求:自采購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北京時間14:30分以前遞交至冕寧縣眾城建材有限責任公司二樓會議室(四川省涼山州冕寧縣復興鎮白土村稀土工業園區)。
六、聯系人及電話:姚女士 0834-6761008
七、合同付款方式:所有采購設備進場安裝驗收后一次性付款。
八、售后要求:除對應設備正常的質保期外,供應商需提供一年的免費維修售后服務。
九、注意事項: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的申請人可以取消其參加談判的資格。
冕寧縣眾城建材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2月17日
冕寧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關于公開招募冕寧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合作方的公告
冕寧縣即將實施開展新一批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為搶抓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窗口期”政策機遇,助推全縣鄉村振興,按照州委、州政府確定的“兩優先、一統籌、一嚴禁”的原則,冕寧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擬引入增減掛鉤項目經驗豐富、實力雄厚、專業性強的企業一起組成聯合體參與冕寧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公開招商活動(公開招投標)我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項目?,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據悉,冕寧縣2022年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項目正在進行項目立案,項目總規模預計為1000畝,具體規模以通過涼山州自然資源局備案的面積為準。
二、合作方式
冕寧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負責項目資金的籌措,確保項目所需資金及時足額到位,負責縣上及鄉鎮的協調工作。
合作方企業主要負責項目總體建設、拆舊區拆除復墾、項目工程變更申報等相關工作;做好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撥付、財務決算及送審;規范項目資金支付憑證等相關檔案資料管理;做好增減掛鉤項目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收集項目各階段招投標、變更及竣工等相關文字和影像資料,項目完成后交由縣投資公司保存。
冕寧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比選人制定要約,按要約對合作方申請人公開分項評分,以總得分最高者為中選人。中選人僅1家。
三、合作方申請人資格要求
申請人須符合以下資格要求,否則不進入評分環節: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實繳注冊資本金50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法人,并在人員、技術、資金方面具有保障能力,同時愿意接受實地考察。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良好的信譽,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省建筑市場公共監管平臺無不良記錄。根據《涼山州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和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在涼山州信用評價系統60日綜合信用評價得分不低于79分(含)。
四、報名方式
1、申請人必須在提交申請文件前完成項目的現場考察,比選人不組織安排現場踏勘,考察所產生的費用和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由申請人自行負責。比選人不接受電話、口頭及郵寄報名,逾期報名或遞交資料無效。
2、申請人需在申請文件遞交截止前繳納50萬元保證金(現金、銀行轉賬、或銀行保函均可),若未中選,全額退回。若未按時繳納保證金,則取消該申請人參評資格,其申請材料不進入評分環節進行評審。
3、申請材料組成及密封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鮮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加蓋鮮章);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鮮章);
?。?)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復印件(加蓋鮮章);
?。?)近3年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原件備查不裝入密封袋;
?。?)銀行出具的企業無不良信譽記錄的材料原件
(9)保證金銀行進賬回執單或保函;
?。?0)項目實施方案;
?。?1)企業施工業績證明材料(合同復印件),原件備查不裝入密封袋;
?。?2)比選申請文件真實性聲明。
備注:以上材料按A4紙尺寸順序裝訂成冊密封,封袋正面寫明申請人的名稱,并在封袋的封口上加蓋單位公章。
4、比選人評審小組根據附件1《比選評分表》對申請人分項進行評分,分項評分匯總相加即為總分,總分最高者中選。公示期滿(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后由比選方出具中選通知書,雙方簽訂合作協議。若最高得分者不能簽約,比選人可根據得分排序選擇其他申請人,也可取消本次比選。
5、遞交比選申請書截止時間:2022年12月29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
遞交比選申請書地點:比選申請書必須在遞交比選申請書截止時間前送達比選地點。逾期送達或者未按照比選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選申請書恕不接受。本次比選不接收郵寄的比選申請書。
申請書開啟時間及比選時間:同遞交比選申請書截止時間。
比選地點:冕寧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二樓會議室(冕寧縣高陽街道人民路技術巷1號)。
五、實質性要求及評分
1、類似項目業績:申請人2019年5月1日以來已完成不少于3個施工業績(證明資料: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指定媒介,如《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四川建設網等媒介的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公示網絡截圖、合同、竣工驗收報告)。
2、人員:(1)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建造師資格,具有省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須為本單位人員。(2)技術負責人具有建筑類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3、注冊資金按照實繳住冊資金進行評價。
4、財務狀況以申請人2021年度經過會計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進行評價。
六、發布招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新冕寧(冕寧縣融媒體中心)及冕寧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網站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 商 人:冕寧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冕寧縣高陽街道人民路技術巷1號
聯 系 人:鄭巧玲
聯系電話:13881470978
冕寧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1:比選評分表